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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04-30 17:32:43       来源:乐鱼官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期限自2018年11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已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2019年2月18日,公司赎回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打理财产的产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04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3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鉴于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3月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亚数字”)、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数字”)、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国际”)

  截至2019年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011.28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41.28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0.00万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广东骏亚: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及2018年5月5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3亿元,预计担保总额度增加至6.80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骏亚数字、骏亚国际、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龙南骏亚数字提供新增担保2亿元,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

  2、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为企业来提供新增担保1亿元,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真实的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及全资子惠州骏亚数字、龙南骏亚拟合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担保方式为广东骏亚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骏亚数字、龙南骏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不超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龙南骏亚为广东骏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不超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实际授信及担保情况以与汇丰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贴组装测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对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的自有厂房做出租。(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数码DVD产品、数字电视机顶盒、其他数码整机产品及其配套的PCB电子线路板等电子科技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经营范围: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南骏亚自设立以来主要是做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一期,龙南骏亚经财务数据如下: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FPC板、HDI板、软硬结合PCB及电子组装;自有产品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都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2月1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9,01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16,04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形。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需要注意的几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9年3月6日或之前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 2:回执)及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 investor@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 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3月7日 13:00 至 14:10,14:10 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19年3月6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传线;邮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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