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立在体育运动中运用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法令》的要求,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联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发布2010年目录。
《公告》要求,各有关部分应依照国务院《反法令》规则,做好2010年目录中所列物质的出产、出售、进出口、运用监督办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办理依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办理办法》(暂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立在体育运动中运用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法令》的要求,现将2010年目录发布如下。与从前目录不同之处,以2010年版为准。
各相关部分应依照国务院《反法令》的规则,做好2010年目录中所列物质的出产、出售、进出口、运用监督办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办理依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办理办法》(暂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